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港区增发国债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6日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海政办通〔2024〕1号 索引号:58/2024-00863
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建设实施好增发国债项目,用足用好国债资金,按照市政府办《关于成立秦皇岛市增发国债工作专班的通知》(秦政办字〔2024〕1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港区增发国债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尹 勃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常务副组长:庞海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刘 勇 区政府副区长
董育松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郝向阳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侯福军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刘晓波 区发改局局长
曾 莹 区资源规划局局长
张 磊 区住建局局长
卢利辉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立彬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赵宇静 区水务局局长
张 鹏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锐 海港海洋渔业分局局长
王 宏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林亚娟 区审计局局长
王景民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姜 怡 区财政局副局长
海港区增发国债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庞海涛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召集人:韩 博 区政府办副科级督查专员
成 员:董政民 区纪委常委
朱 宁 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姜 怡 区财政局副局长
肖凤志 区审计局副局长
负责综合协调、政策制定、制发项目清单等工作,统筹协调国债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负责资金筹措、分配、拨付、使用等,统筹安排配套资金,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项目监管,保障国债项目顺利实施。
(二)资金监管组
组 长:庞海涛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召集人:韩 博 区政府办副科级督查专员
成 员:董政民 区纪委常委
姜 怡 区财政局副局长
肖凤志 区审计局副局长
负责督导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严防挤占、挪用、截留等情况,确保专款专用;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覆盖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全周期的监管体系,开展全覆盖、全过程跟踪审计,保证资金安全。
(三)要素保障组
组 长:庞海涛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召集人:韩 博 区政府办副科级督查专员
成 员:陈净鑫 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张嗣昆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义超 区住建局副局长
潘鹏程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负责统筹协调加快国债项目用地、规划、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四)行业一组
组 长:刘 勇 区政府副区长
召集人:池泉伟 区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成 员:赵 虎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浩然 海港海洋渔业分局副局长
负责排水防涝、海洋等领域国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工期等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及时填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把各项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五)行业二组
组 长:董育松 区政府副区长
召集人:卢 亮 区政府值班室负责人
成 员:李 健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迟 兴 区水务局党组成员
张延清 区城乡规划中心副主任
负责高标准农田、水利、林业等领域国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工期等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及时填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把各项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六)行业三组
组 长:王 宏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宋 飞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倩 区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
负责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领域国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工期等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及时填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把各项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